一、河南省经贸工程技术学校招生对象和录取办法:
按照省劳动厅的录取办法办理。招收初中以上应届和往届毕业生,身体健康、品行端正。
入学报到时间: 8月15日-8月18日?? 招生截止日期:2008年9月30日。新生入校军训两周。
二、河南省经贸工程技术学校学费及报到须知
按上级有关文件(豫价费【1998】278号)规定的标准收费:学费按专业收取(见招生计划)、按年度交纳(如遇上级文件规定学费产生变更,按新文件规定执行);住宿费每年300元/人(按年度交纳);预收全部书本费300元/人(毕业时多退少补);报名、体检费50元/人(入学时一次性交纳)。
入学时学生需携带毕业证及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十张,党、团组织关系,自带行李和生活用品,年满16周岁的应抓紧办理身份证,以备将来就业安置所需。新生入学应严格按照户籍姓名和出生年月填写入学登记表。
三、在校期间待遇及毕业去向
1、学生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:(1)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凡是农村户口、城镇非农业户口、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,可享受两年国家助学金专项补贴;(2)对特困生定期给予补助;(3)在校医务所看病治疗,个人只承担30%的药费;(4)学习成绩优异和表现突出者,可享受奖学金和校长奖励基金;(5)成绩优异的毕业生,可保送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、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(均为部属国家重点学校)深造;(6)除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外,学校为每位在校生购买校(园)方责任保险。
2、修满学制、成绩合格者,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,并办理就业报到手续。通过国家职业技术等级考试的可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3、根据省公安通(豫公通【2002】85号)文件规定,从2002年起招收新生暂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,毕业时凭《就业报到证》、《毕业证》和接受单位证明,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,农村户口同时办理农转非。
4、凡在校认真学习、遵守纪律、无不良记录的学生,在通过毕业考试和职业技能登记鉴定考试后,需要学校安置工作的,学校提供两次就业机会供学生择业。(均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)
5、毕业生就业单位无能力接收档案的,毕业生个人可到省、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自行办理人事档案代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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